社交合作條款
一般條款和條件
這些一般條款與條件(簡稱「條款」)管轄您(「您」或「創作者」)與 Daniel Wellington AB(註冊號 556875-5937,註冊地址為 Vasagatan 12, 111 20 Stockholm, Sweden)(簡稱「我們」或「 DW 」)之間的社交媒體合作。 DW 和創作者也可單獨稱為“一方”,合稱為“各方”。請確保您已閱讀並瞭解這些條款以及與之相關的隱私權聲明。經 DW 團隊授權成員書面確認(電子郵件即可),您與我們之間即構成具有約束力的協議(簡稱「協議」)。
1. 服務
透過與我們達成本條款協議,您承諾將根據本協議在您和我們約定的社群媒體帳號(以下簡稱「帳號」)上推廣 DW 及其產品。我們將約定您在帳戶上建立和上傳的貼文數量(單獨稱為“出版品”,統稱為“出版品”)。出版物應始終僅與 DW 相關。
出版品將包含雙方約定的圖片/影片和文字內容(「內容」)。有關出版物的更多詳細資訊和要求,請參閱下文以及DW向您提供的簡報和/或其他資訊。上述服務在下文中稱為「服務」。
2. 內容及出版要求
以下條件和要求適用於所有出版物:
a) 內容中使用的圖片/影片必須高清無殘影,音訊必須清晰響亮。 DW 提供的產品必須在內容中佔據中心位置,如果是手錶,則必須清楚顯示手錶及其錶盤,並確保手錶上的 Daniel Wellington 標誌清晰可見。所有文字應採用清晰易讀的字體和大小。未經 DW 事先書面批准,不得在內容中出現任何其他配件、品牌或其他可能分散注意力的物品,以免分散對產品的注意力。
b) 內容應符合並包含本條款、協議以及 DW 提供的任何簡報中提及的內容。如果發佈內容不符合簡報或協議,DW 有權要求刪除和/或編輯並重新上傳已發布的出版物。
c) 創作者必須盡快將內容傳送給其 DW 聯絡人(圖片應為 JPEG 格式)以供批准。除非創作者與 DW 聯絡人另有約定,否則內容應在約定發佈時間前至少三個工作天提交核准。
d) 創作者不得在根據本協議發布任何出版物之前十二 (12) 小時內和之後十二 (12) 小時內在帳戶上發布任何其他商業出版物。
e) 出版品應為永久性的,除非 DW 另行書面指示,否則不得主動刪除。 f) 創作者承諾在每次出版物發布日期前後一 (1) 個月內為 DW 獨家所有,這意味著創作者在此期間不得與 DW 的競爭公司(銷售手錶或配件的公司)建立或開展任何現有的業務關係,以營銷競爭對手的產品。這包括但不限於在文字或主題標籤中提及競爭品牌。
3. 賠償
創作者與 DW 將在本協議中約定服務報酬。除非雙方另有約定,DW 應在服務完全按照本協議提供後向創作者支付報酬,且根據本協議履行服務可能產生的所有稅費(包括增值稅,如適用)、收費、費用等均由創作者承擔。
除雙方協議中明確約定的補償外,創作者無權獲得任何其他補償。因此,除非雙方事先以書面同意此類補償,否則 DW 不會承擔任何內容創作費用、差旅費、住宿費等。如果創作者有權獲得費用補償,DW 將僅補償實際成本,不會支付任何額外費用或費用。創作者在支付任何費用補償之前,將被要求提交相關費用的收據或發票。
4.廣告承諾
創作者在為 DW 提供任何行銷服務或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時,必須遵守所有關於廣告和行銷的適用法律法規以及適用於其帳戶的任何平台條款。這包括(但不限於)在標題中添加披露信息,例如 #SPONSORED 或 #AD(或適用法律要求的任何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必要的語言翻譯),以便讓出版物的瀏覽者直接了解該出版物是 DW 的廣告。披露資訊不得隱藏。揭露資訊必須以清楚醒目的方式顯示在出版物的開頭以及帳戶上「顯示更多」按鈕(如有)上方。在影片中,創作者還必須在影片開頭口頭披露該影片是 DW 的廣告。無論情況如何,創作者始終有義務遵守本第 4 條的規定。例如,這意味著根據當地法律和標準,在 DW 提供的標題中添加必要的披露資訊。
5. 其他
作為DW的合作夥伴,創作者同意遵守以下條款:
a) 不得對 DW、其業務或產品做出任何虛假陳述,或提供與 DW 形像不符的資訊(例如欺詐、暴力或色情內容)、誤導消費者或不符合適用法規以及發生該行為或不作為的平台的用戶條款和條件。
b) 創作者不享有與 DW 智慧財產權有關的任何權利,且為了清楚起見,創作者無權在網站、社群媒體平台、應用程式或其他地方的任何個人資料資訊、網域名稱或使用者/帳戶名稱中包含任何 DW 的商標(包括標誌)。
c) 若特定內容與約定不符,創作者應在約定的期限內盡快採取以下措施:1) 更正內容;或 2) 創造正確的新內容。 DW 保留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採用哪一種方案的權利。根據本條款 c) 採取的任何行動均不會導致 DW 支付額外報酬。
d) 創作者授予 DW 及其附屬公司免版稅、永久、全球性的許可,允許其在所有內部和外部數位、印刷和動態媒體中自由使用、轉發、複製和編輯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戶外廣告、數位戶外廣告、印刷品、公關、雜誌、新聞通訊、線上、DW 及其附屬網頁、社交媒體行銷、POS、店內螢幕以及貿易展覽會/商店活動。 DW 可依法規定和常見商業慣例提及創作者,但具體方式由 DW 自行決定。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創作者放棄對內容的精神權利。 DW 及其附屬公司還可以將內容的此授權轉讓和再授權給第三方合作者,以推廣 Daniel Wellington 品牌的產品。
e) DW 有權(但無義務)以金錢方式在 Instagram/Facebook/TikTok 上推廣其出版物,以提高其知名度。因此,創作者應在上傳出版物時授予 DW 對每份出版物的廣告主權限(即,在帳戶的預先設定中點擊“允許業務合作夥伴推廣”,或使用相關平台上的類似程序),並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維持對每份出版物的此類廣告主權限。
f) 創作者保證其擁有內容的所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版權、商標權、版權收集協會的許可(如有),並已支付與此相關的任何費用。創作者還保證其已獲得內容中出現的任何個人的所有必要同意,並有權授予DW免費使用內容的權利,用於本條款中所述的目的。為避免疑義,DW有權(但無義務)自行發布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內容。
g) 創作者必須對其與 DW 的所有溝通內容保密,包括創作者收到的關於 DW 在社交媒體上如何開展業務、新產品發布的信息,或任何其他可能對 DW 造成商業影響的信息。此保密義務在雙方協議終止後仍然有效。
h) 若創作者已收到 DW 尚未發布的 DW 產品,用於創作可見未發布的 DW 產品的內容,則該等 DW 產品受本條款中的保密承諾的保護,創作者不得在 DW 書面指定的發布日期之前佩戴、發布、分發、共享或以其他方式展示未發布的 DW 產品。
i) 合作所需的DW產品將會寄到創作者提供的地址。
6. 關於各方和創作者的保證
創作者聲明並保證其持有履行本條款項下義務所需的所有許可證,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所需的稅務證明。
雙方關係為獨立承包商關係。本條款或協議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解釋為在DW與創作者之間建立任何代理、合作、合資或其他形式的聯營、僱傭或信託關係。任何一方均無權以任何方式為另一方簽訂合約或約束另一方。因此,DW沒有義務支付特定款項(除非本協議明確規定或雙方另有書面約定)。 DW不承擔任何稅費、員工福利或類似費用(i)、(ii)代表創作者或(iii)為創作者的利益。
創作者承認並同意,DW 不會向創作者提供任何保險,且創作者將獨自承擔支付與本協議項下向創作者提供的任何補償(金錢、利益或其他形式的補償)(或類似補償)相關的所有稅費和費用(包括工資稅和社會保障費)的義務。
7. 損害賠償和責任
在任何情況下,DW 均不對創作者履行或未履行本協議而導致的任何後果性、附帶性、間接性、懲戒性、特殊性或其他損害(包括但不限於財產和/或人身損害)承擔責任。如果適用司法管轄區的法律或法規要求創作者持有提供任何服務的許可證,而創作者未能持有該許可證,則 DW 對其不遵守此類法規的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創作者同意就因違反本條款和本協議而引起的所有索賠、責任、成本、費用、損害和損失,為 DW 進行辯護、賠償並使其免受損害。
8. 協議的訂立、期限和終止
經DW授權代表書面確認(電子郵件即可),雙方即達成具有約束力的協議。本條款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雙方將約定服務執行日期,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本協議在所有服務執行完畢或DW向創作者全額支付報酬時(以較晚者為準)終止。
如果創作者未遵守本協議(為清晰起見,本協議包含本條款)的條款,DW 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立即終止本協議,並/或根據 DW 的自行決定,就每次違約獲得合理的補償,例如創作者創作和發布的額外內容。如果 DW 根據本條款終止本協議,DW 沒有義務向創作者進行賠償。在這種情況下,DW 有權要求創作者支付其從 DW 收到的任何 DW 產品的費用,並/或退還 DW 支付的任何補償。
除上述規定外,如果 DW 真誠地認為 DW 與創作者之間的業務關係已經或將嚴重損害 DW 的聲譽或品牌(根據記錄的事實合理行事),DW 保留以書面通知立即終止本協議的權利。
本條款及協議依據瑞典法律解釋並受瑞典法律管轄。任何因本合約引起或與本合約相關的爭議、糾紛或索賠,或因本合約的違約、終止或無效而引起的爭議或索賠,均應根據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的快速仲裁規則透過仲裁最終解決。仲裁地點為瑞典斯德哥爾摩。仲裁程序中使用的語言應為英語,除非雙方同意使用瑞典語。